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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-校长办公室-工作职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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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 作 职 责 1、全面负责学校工作,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,正确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议和指示,全面实施素质教育。根据教育规律、社会要求和学校实际,组织制定学校发展的远景规划、近期目标、学年和学期各项工作计划以及各项工作指标并组织实施。
2、加强学校的科学化管理,制定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规范办学行为,培养良好校风,逐步实现管理决策的科学化,管理方法的定量化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。 5、加强对学校的各项评估工作的领导,使学校管理、教育教学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,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。
6、依靠群众办学,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。负责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,充分发挥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,支持其在职权范围内所做的有关决定。督促和检查教代会提案的办理与落实。 8、主持全校行政工作,确定全校性工作措施,主持校务会议。 9、领导招生工作,主持招生组织工作。 10、审批,签发以学校名义公布的文件和外单位的协议、合同。签发学生毕业证书。 11、副校长在校长的领导下,协助校长分管各项工作。副校长工作向校长负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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